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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在準備出國簽證與過他國海關可能會需要用到的出入境證明(也就是入出國日期證明)
而且還需要經移民署的簽章,而不能代替線上申請適用這篇~
申請到的出入境證明是中、英對照,就不用額外再申請英文版的囉!
首先,要準備身分證正本以及影本
或是
護照正本以及影本
其中一樣證明即可
若沒有影本的話,那邊附有影印機
以及NT.100塊的工本費
我是到台北的移民署去辦理的!
位於捷運小南門2號出口走路3分鐘左右
上2號出口直走後,會看到有條單向道的馬路,往那邊左轉
會看到兩棟,左邊那棟就是移民署拉~
一進去會有指示要辦理什麼業務
出入境證明辦理在B1,要搭乘手扶梯下去到B1
到B1後會看到有個櫃台,上面有很多不同的表單
就拿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來填寫以及抽號碼牌
若是個人申請的話填寫1、2、5
2的紀錄期間就填寫你需要多久以前的出國紀錄
5的申請用途就寫你要用在哪裡的事實
像是我是寫申請某某地(自行輸入地點)簽證以及某某地海關查驗
到了櫃檯把資料繳交給移民署經辦人員
經辦會給妳簽個切結書
好像是你從台灣出發到A國 ,從B國回來
但途中有從B國到C、D國,再從C、D國回來到B國
到C、D國無法顯示在出國證明內的切結書(看了腦中印象只有這些
辦完後,就會拿到一張出入境證明以及收據
這樣就完成拉~
地址: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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